- 杭州市房产交易大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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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政治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牢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的利益,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宗旨。
敬业爱岗,热爱本职工作,绝对服从管理,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
对工作认真负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八项制度”和“十不准”规定。
二、工作纪律
每天必须按时到岗参加晨会,并做好当天窗口接待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到下班时间,若仍有办事群众在大厅等待,必须接待完所有群众后方可下班。
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串岗、打瞌睡、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不准带熟人、朋友等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不得用办公电脑玩游戏(含系统自带)、阅览与工作无关的电子内容;不得在岗位上使用手机。
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告知身边人员,并将工作牌调整至“请稍候”。
上班时间不得与来访或办事群众发生争执,不得刁难、辱骂他人,服从管理,对无理纠缠者特别要注意克制、忍让。办事群众情绪较激动时,小组长有责任主动上前协助缓解矛盾。
三、规范服务
环境保持整洁、清爽,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工作秩序要井然有序,忙而不乱。
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敬语; 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举止文明,仪表仪容整洁;实行起立迎送服务。
接待来电、来访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负责,态度和蔼、热情、耐心、周到,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和推诿。
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实行上墙制,政务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办事群众监督。
“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共青团员示范岗”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廉洁自律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按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遇到重大问题不得擅自变通办理,应及时请示汇报。
禁止参与赌博和传播、观看黄色影像、书刊。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办事群众或单位“吃、拿、卡、要”,索取好处。
对公共服务设施及财物不得任意破坏或公为私用。
五、考核考评
中心大厅主任负责管理大厅的整体工作情况,并对窗口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礼仪、窗口形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评。
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每月评选出“红旗窗口”等荣誉窗口。
作息时间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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