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解困优先的原则,帮助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含有退休人员、残疾人员、烈士遗属、见义勇为家庭成员的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该范围参照公租房实物配租中优先保障的群体确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给予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租金减免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5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87914877;
2.通过单位公务邮箱进行反馈,邮箱:fgj.cqb@hz.gov.cn
关于给予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租金减免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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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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