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http://www.hzfgj.gov.cn 2013-04-09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杭政征字(2012)第001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经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现作出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目的:实施“德胜快速路(上塘河-保俶北路段)工程”,该项目为我市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征收范围:
1.西湖区、拱墅区文一路、德胜路一带。
2.具体门牌号码:
湖墅南路407号(部分)、411号(部分);文一路14-3号(部分)、21号1幢、49号-55号(单号连续)、59号-89号(单号连续)、97号;莫干山路515号1幢、2幢,莫干山路517号、519号;保俶北路91号(部分);豪曹巷1幢5(部分)。
(具体以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为准,集体土地除外。)
三、征收部门:bte365体育
四、征收实施单位:西湖区建设局 拱墅区建设局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6月11日。
附件:德胜快速路(上塘河-保俶北路段)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