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延长公房租用证有效期的通知 |
业务类别 | 房地产管理 |
发布文号 | 杭房局[2003]127号 |
发布机构级别 | 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3-06-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延长公房租用证有效期的通知
杭房局[2003]127号
各区建设(房管)局: 杭州市公有住宅租用证自1993年、1998年两次换证后,根据租赁合同规定,至2003年6月30日,又一个5年有效期将到期。根据我市各区房管站改制及市直管公房管理体制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6月30日将到期的公房租用证有效期顺延,延长期暂定半年。具体换证时间另行通知。 希各区局做好向直管公房承租户的解释工作。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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