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属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归属和房产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
业务类别 | 房地产管理 |
发布文号 | 府办纪要[2000]145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级别 | 其他法律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2-09-03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市属破产企业职工住房产权归属和房产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二OOO年九月三日) 8月26日,副市长马时雍主持召开市属破产企业职工住房产权归属和房产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姚树新,市计委、经委、城乡建委、财政局、房管局、土管局、规划局,市房改办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市属企业将进入破产程序,为支持企业的改革,必须妥善处理好破产企业职工住房产权归属和管理问题。现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原市属企业集中建造的成片职工住宅,在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时,由破产企业将未参加房改的房产(包括房产资料)无偿移交给市、区房管部门,原房产产权注销。对拍卖的市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破产企业移交给房管部门的职工住宅房,由市、区房管部门按直管公房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l、破产企业移交给房管部门的职工住宅房,自移交之日起,其承租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房管部门交纳房租,对特困职工的房租减免,按现行政策申请审批。 2、为了搞好交接期间的房屋维修工作,按建筑面积 (包括房改房)每平方米l 0元的标准,将资金一次性拨给房管部门, 以不影响正常居住为原则,用于简易维修。 3、按每户半年60元的标准,将经费一次性拨给房管部门,用于支付垃圾、粪便的清扫清运。 4、房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 自接收起半年内迟至1年,将接管的住房纳入物业管理。 三、资金筹措渠道。 l、一次性简易维修资金和垃圾粪便清运费: (1)浙江麻纺织厂、杭州丝绸联合印染厂、杭州通达集团等三厂移交的职工住宅的一次性维修资金和垃圾粪便清运费由市统筹解决。 (2)其它企业应在破产资金和拍卖收入中列支。 2、原职工住宅区由企业统一接水接电的,在企业破产时要留足必要的费用,逐步纳入社会管网。 四、已房改的住房,按房改房的规定进行管理,自住面积的维修养护自行负责。公共部位的维修,按现行政策和规定办理。 移交时,正在申请办理单位自管房参加房改的,由该企业将申请房改的职工的有关材料、购房定金等一并移交房管部门。 五、市经委要主动加强与市、区房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市、区房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市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及时主动地做好接收工作,认真负责地搞好维修养护。 出席:市计委王梓祥,市经委纽容量,市城乡建委张良华,市财政局濮兰英,市房管局王洪祥,市土管局孙玉珍,市规划局陈纬,市房改办俞国强。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产权 会议纪要 发: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市计委、经委、城乡建委、财政局、房管局、土管局、规划局、房改办。 抄: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