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房改房上市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
业务类别 | 市场,交易,评估管理 |
发布文号 | 杭价房[2002]85号、杭房局[2002]114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
发布机构级别 | 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2-04-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物价局、建设局、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交易收费行为,鼓励房改房上市交易,促进住房消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建设厅浙价电 [2002]7 号《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让手续费:房改房转让手续费按照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执行。其中出让方免交转让手续费,受让方的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3 元收取。 二、租赁手续费:房改房租赁手续费按省定标准减半执行,即按每套 50 元的标准收取。 以上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