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业务类别 | 住房保障 |
发布文号 | 建房发[2003]110号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建设厅 |
发布机构级别 | 部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2-05-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和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今年“两会”期间,省政协和杭州市政协的委员都提出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提案,并被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办理提案。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各地在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要规范建设销售管理。最近,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 [2003]3 号),我厅认为,该《意见》对解决我省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各地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告我厅。今年下半年,我厅将组织一次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 [2003]3 号)
浙江省建设厅 二 OO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