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公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 |
业务类别 | 物业管理 |
发布文号 | 杭价协会[2003]6号、杭物协[2003]2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价格协会、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
发布机构级别 | 其他法律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3-07-30 |
有效性 | 有效 |
价格协会各理事、各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服务企业: 为规范代办性、特约性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确保为业主提供及时、方便满意的服务,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参考收费标准予以公布,通知如下: 一、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应贯彻“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可按公布的参考标准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服务企业应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项目参考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实行明码标价。 附: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项目(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 杭州市价格协会 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三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