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健全和完善违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查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拟定了《杭州市区违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回及补差价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18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87914877;
2.通过单位公务邮箱进行反馈,邮箱:fgj.cqb@hz.gov.cn
附件:《杭州市区违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回及补差价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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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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