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受理点
上城区 87926021
下城区 87896811
西湖区 88156313
江干区 86909000
拱墅区 85356881
滨江区 86535240
下沙开发区 89898678
西湖风景名胜区 87179603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82987924
租赁服务窗口
杭州市公租房管理服务大厅
电话:87913191牛田管理服务中心(九堡就近服务区域)
电话:87796779田园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
(丁桥、半山就近服务区域)
电话:88960726三墩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8310382蒋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7795109转塘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7797951
申请条件
- 经济适用住房
- 廉租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信息查询
办事进度查询
公租房网上受理单查询打印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打印
输入受理编号查询打印
公示公告 保障动态 公租房项目 政策法规
- [2017-12-09]·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 保障资格注销通告
- [2017-12-05]· 2017年8月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申请家庭情况补充公示(2)...
- [2017-11-30]· 2017年8月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货币补贴保障申请家庭情况补充公示...
- [2017-11-30]· 2017年8月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实物配租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 [2017-11-08]· 2017年8月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货币补贴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 更多>>
网上看房
表格下载
- 预览 表格下载· 房源调整具结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三方)(该合同下载打印无效))...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适用)...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适用)...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续审申请表Ⅲ(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审适用)...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续审申请表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续审适用)...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V(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适用)...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表Ⅵ-1(房源调整申请家庭适用)...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表Ⅵ-2(同一单位、同一创业产业园区集体申请房...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Ⅶ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申请表Ⅷ
- 预览 表格下载· 申请家庭有关资产情况具结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批地建房份额证明
- 预览 表格下载· 军队住房情况证明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单位具结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注销申请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关于××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预览 表格下载· 撤回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申请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公示表
- 预览 表格下载· 房产情况具结书
- 预览 表格下载· 单位介绍信
- 预览 表格下载· 收入证明
便民助手
-
公共租赁房个人申请流程图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规则
1.无用单位的,由选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有用人单位的,由选房单位指定经办人(以下简称选房人)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提前30分钟到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号)限1人(对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陪同1人)。
2.选房人须校验身份证件,持《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3.按选房人数和配租房源数1:1比例推出房源,选房顺序按受理号的先后顺序确定。
4.选房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列入本次《选房公告》的选房人,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以选房人的受理(选房)顺序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人根据自已的选房场次和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公证处校验身份,由主持人按受理(选房)顺序号依次叫号上台选房(每户限1人上台),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选定房源。
7.当公证员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轮至该场次选房号末尾。
8.选房人未在规定选房场次到场参加选房的,其选房顺序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本期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其保障资格视作自动放弃。
9.选房人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选房人不得再作修改。选房人凭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10.选房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11.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
12.选房过程及结果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13.本期选房人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2345,87709601。